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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城管执法队在执法与小商贩起冲突双方大闹法院!

城管执法队在执法与小商贩起冲突双方大闹法院! 前几天城管执法队组织100名人员上路执法,上来不说话直接拿走别人的物品和金钱!一条街上近290个摊位,有的直接逃跑有的故意阻拦城管执法。
城管执法队说:他们是正常执法,有权利扣物品,而小商贩他们妨碍我们正常执法。
而小商贩说:他们是正当防卫,不属于妨碍执法,而且你们所谓的暂扣只是一个借口,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企业组织无权利暂扣他人财物,暂扣他人财物属于以下三种:1.抢劫他人财物,2.霸占他人财物,3.组织抢劫他人财物等。商贩报警后警察到场带走了被打伤的商贩大约125名,轻微伤的有165名。由于涉及太多法律,因为有的受轻微伤小商贩联名起诉城管执法队时索赔精神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物品损坏费用+53名重伤人员和72名伤残人员医疗费共计3个亿元人民币!法官说:3个亿对于一个区的城管局哪有这么多的钱可赔呀!目前法官并未再出一审宣判!因为小商贩很清楚无论胜败都能获得巨额赔偿!而这赔偿金是重伤商贩和伤残商贩的医疗费用和家属的慰问金等等!城管的上级主管部门已经介入此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幽灵九尾狐(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5-11-29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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