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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民事侵权赔偿
关于民事侵权赔偿 我在下公交车时不小心踩到小孩(不到3岁)的脚,经医院诊断左脚大脚趾皮肤损破。其它未见异常。已经做了包扎处理。并有医生的诊断和交费发票。请问在此事件中,我还需承担什么责任的赔偿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mingha……(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1-07-20 16:57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贾金勇律师
2011-07-20 17:14
需要承担赔偿孩子由于被你踩伤造成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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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健民律师
2011-07-21 08:47
要看对方受到损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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