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关于打架斗殴
关于打架斗殴 我个朋友因为他的个朋友被别人打错人打了,他们当时就去找对方论理(没动手,就是让对方看到医院检查下有没有问题),对方仗着自己权势叫来二十多个人打他们,对方伤了三个,我朋友也被对方把脚砍伤的了,当时缝了4针,而且很深。因为对方有“关系”,最后让派出所把我朋友他们几个都抓起来的了(过后2个月样子抓的),而对方一个都没有抓,现在派出所给出的结果是,我朋友这边是寻衅滋事罪(是他们先叫人过来打人的呀!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打架斗欧呢?)和故意伤人罪,对方一点过失都没有(明明是因为对方而引起的呀),他们现在都被关在看守所。我朋友现在脚差不多好了,就是有时候用力了疼,现在我们就是准备请律师,就是想问下好心人,他脚现在还能做法医鉴定吗?已经三个多月的了(事情后两个月抓的,现在看守所待一个多月)!因为我们什么关系都没有,我们只能恳请好心人的帮助!
另外:对方伤的三个其实根本没什么严重,最后他们做鉴定是两个轻伤一个轻微伤!而我那朋友派出所也没让他去做鉴定!
已经肯定他们相互勾结,因为这个事过后有人看到那所长和那老板一起外面旅游!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呀???谢谢好心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ck02……(湖南)
提问时间:2009-08-1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