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房子的公摊面积被邻居罢占了,要怎么办?
建议到住建部门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你好!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你对此是享有权利的。 我的补充: 2015-11-29 10:12
其次,按照《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处理。
再者,“邻居直接把大门向外扩,罢占了将近五个平方”。如果是建房,那属于违章建筑。你可以投诉到综合执法部门或城建部门。
最后,“邻居直接把大门向外扩,罢占了将近五个平方”。你可以找小区物业部门协商。
另外,在上诉办法都不成情况下,准备证据起诉到法院。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本案中,作为业主,您对于共有部分是享有权利的;
其次,对方霸占了公共区域的五个平方,已经侵犯了其他业主共有部分的权利,实际也是侵犯了您的权利,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因此,您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再次,如果对方仍然无法沟通,您可以跟其他业主联合起来进行沟通,对方仍然不愿意改正的,可以向住房建设部分和城市建设管理部分投诉反映,由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最后,如果最终仍然无法解决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以侵犯相邻权为由直接起诉
第一 与邻居协商 或者找物业协调 第二 协商不成 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求对方拆除违章建筑 恢复原状 你自己可以参照网站类似案件书写诉状 此案件较为简单 同时拍照片作为证据材料提供法院 法院会支持你的
建部门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1、如果影响了你和该单元业主的的生活和通行,可以要求该邻居拆除,不拆除要求物业和管理部门给与拆除,没有物业及管理部门或者他们不处理,可以直接起诉该邻居,要求拆除。2、如果没有影响你和该单元的业主生活和通行,没有办法处理的。只能采取非正常的手段了(比如找人拆了他)。
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无权占用,物业公司应该制止此种行为,但是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所以可以向城市管理执法局俗称城管的来处理。如果管不处理,可以起诉城管行政不作为。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排除妨碍。
1.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邻居直接把大门向外扩,罢占了将近五个平方,属于侵权行为。
2.管理处不管,与邻居邻居商量不成,你可以向城管投诉。
3.如果向城管投诉仍无法解决,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邻居拆除其占用公共部分的面积。
如果你需要帮忙,可与我联系。
如协商不成的话,便捷的方法,你可以以妨碍通行权为由要求对方恢复走廊的原状而直接起诉到法院。
你好!可以起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碍。
可以先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也可以向建设局反映情况。
如果无法调解,则可以以侵犯相邻权为由诉讼至法院。
找物业或建设部门、城管等。
你好,你可以找开发商,找物业,找居委会,如果实在不行,你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起诉对方。
可以向建设管理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回复原状。
你好
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所以,对于公摊的面积,属于业主共有,单个业主无权侵占共有的住宅,对方的行为属于侵权。
2、如果现在谈不来,鉴于对方的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建议你向当地的城市管理执法局举报,要求城管局拆除对方的违章建筑。
3、你也可以直接起诉,但是判决的执行可能会比较困难。
建议您向规划部门投诉
您好,建议到住建部门及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投诉。
三种方式,一步步来。一是和邻居协商解决。住房和邻居处好关系是很重要的。二是投诉物业和居委会,让相关工作人员来做调解工作。三是起诉人民法院,打相邻权的官司
建议可以找住建部门投诉的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害或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