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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离异女性,在13年10月开始与一个男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
我是离异女性,在13年10月开始与一个男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 我是离异女性,在13年10月开始与一个男人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交往过程中,他以买车跟做生意为由,从我手里借走六万多块,期间还我一万,还有五万多,因为相信他,也没有让他写借据什么的,聊天记录也被他删掉了,应该只有他拿我的卡去取钱时的录像,跟银行入账记录可以查证,我跟他之间的钱款来往,他说的是今年年底还我。可是现在却联系不上人了。这期间他隐瞒已婚事实,在我发现的时候,他再三跟我保证说是跟他妻子感情破裂,正在筹备离婚事宜,因为爱他,所以,我选择原谅他了,想着,既然跟了他,就给他时间去处理吧。去年年底,我因为我爸重病所逼,不得已跟别人再婚,一直跟他保持联系,后来因为男方他爸对我妈有不轨行为又离婚了。他让我过来,说一切都安排好了,他来照顾我,我感动了。。。又回到他身边,过来之后,却发现,他所说的跟事实有很大差距。他跟别的女人又在一起了,我发现之后跟他吵,他保证跟那个人断绝来往,结果令人很失望,他又在用谎言来蒙蔽我,再后来,我跟他争吵过几次,有一次因为情绪激动,割腕自杀了,他把我送医院,陪了我两天就消失了。对他我已经不抱任何幻想了,只想要回自己的钱,请问,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5-11-28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