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已经开庭了,开庭被告没去,开庭之后,被告已经给法官打电话了
对方随时随地会反悔抵赖,法院和你都经不起他这样折腾,还是慎重处理好
法官这样做是对的,毕竟口说无凭啊,有个书面的可以附卷的。
1、法院通常会要求书面文件形式,这样是为了固定相关事实,以免出现反悔现象。
2、是否判离,这要结合法院庭审中的事实来决定的;
3、只不过,若对方提供了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这样法院就不需要考虑事实部分是否达到感情确已破裂情形。
您好:
第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必须双方当事人到庭法院才可以作出判决,但是一方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时可以由其出具书面证明除外!
第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必须符合以下情形时法院才会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
这是法官的要求,配合执行就是
被告不到庭,是否判决离婚,需要依据你提供证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