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民事盗窃转为刑事盗窃的问题
关于民事盗窃转为刑事盗窃的问题 我有一个问题,我叔有次到我家,趁我不注意,我亲眼看到他进去半个小时,后亲眼看到他出来的,当时我们并不知道他在里面干了什么,后来过了两年我们发现价值数千万的卡币珍贵物品不见了,这些东西我们并没有拍照,家里也没安装录相,也没有任何记录,是爷爷留给我父亲的,也没有遗嘱,没有任何一个外人进入过放物品的房间,于是我们就想起了是他,于是多次上门后,他也主动到我们家写了赔偿一百万的条子,但是我们说的每样物品他就是不承认有,我们也录了相,录相里面他也承认拿了东西,我们到公安局,公安说这是涉及遗产纠纷的民事盗窃,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现在问题就是,他承认拿了,但不交待具体拿了哪些,可能全卖了,我们无法与他核对,无法进行民事诉讼啊,还有就是,他偷走了,隐瞒不报,要不是我们发现并上门追讨,第一次他死不承认,后来去了两三次后,他才写了一百万的赔偿条子,我也看了关于盗窃案民事与刑事的区分,他这属不属于隐瞒不报,恶意占有的刑事盗窃,也就是由民事盗窃转化为刑事盗窃啊,还有就是他有权索要他的那一份,但我们的那一份就是不核对,只写了上张赔一百万的条子,这是不是己转化为刑事案件了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psups……(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5-11-28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