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关于土地纠纷的问题
关于土地纠纷的问题 就是有个父亲有四间房子,分别分给四个儿子,每人都分到一间房子,然后第二个兄弟把房子卖给了第一个兄弟,但是由于亲情关系,当时没有立字据,而当时在场的证明人都已经过世了。同时,第一个兄弟向政府申请了房屋地契,通过审核。而当时第二个兄弟已经在国外了,现在第二个兄弟回来了,想把这个房子重新夺回来,然后向法院投诉,结果他胜了,就是撤销了那个房屋地契。请问有什么办法证明自己是被冤枉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f852……(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09-08-15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