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关于儿子和女儿对父母赡养权的法律
关于儿子和女儿对父母赡养权的法律 一对老人有两个女儿(出嫁25年了)和一个儿子(如今43岁了)。这个儿子从17岁就开始外出打工,只是每年过年才回家一趟,就这样过了20几年,这个儿子结婚生子,大女儿现在18岁,小儿子10岁,这都是这对老人在家里帮忙照顾其孙子孙女。今年9月份儿子和儿媳在外出了车祸,就回家疗养,老人在这两个月尽心尽力的照顾儿子儿媳。这才回家两月,就开始嫌弃父母是累赘。提出和这对老人的两个女儿一起赡养这对老人,儿子只负责一个老人,另外一个老人有两个女儿赡养,如今其父已经被儿子赶出了家门,住在女儿家了。我想问让出嫁女儿赡养这个老人合法吗,有没有什么法律让这个老人开心回家,让儿子心甘情愿的姐老父亲回家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泪之魄(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5-11-28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