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有人在我店铺醉酒闹事并打砸我店铺,我在制止他的过程中对他造成了脸部破皮损伤,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却要我带
有人在我店铺醉酒闹事并打砸我店铺,我在制止他的过程中对他造成了脸部破皮损伤,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却要我带 事情经过:有个喝了酒的顾客到我副食店买烟,拿20元钱非要买22元的烟,我说我不卖,我可以给你18的烟找他2元,他不干!接着就打砸我店里商品,我出来制止把他往店铺外推,他却殴打我,我自卫反击想制服他,掐住他的脖子,扭打在地上,最后我制服了他,双方停手。接着他起来后打电话扬言要叫人来,我就拿了一把水果刀冲着他说你叫人我就跟你拼命!当时打斗的过程中我老婆就打了110报警。他人还没叫来110就来了。最后到派出所里他却反咬我一口,说我持刀伤人(我拿了刀但并没有用刀伤他)他的脸部眉部及脖子处也确实被我手指划破皮。后来我录了口供,民警调解,他要我带他去看病,处理的民警却支持他的主张,我说我是正当防卫,民警却说你们是打架斗殴,还说什么轻伤赔付重伤的原则,我说他的伤可以去做伤情鉴定,处理民警却说不用鉴定他看着他脸上破相了(其实破相都是闹事的那个人对民警说的)。破相应该是重伤了难道不用鉴定吗?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难道我开店别人来闹事就应该让他闹,我没有制止他的权利吗?我是受害者,我方报的警,到了派出所我却要承担责任,还有天理吗?公安机关是维护正义伸张正义的地方,我却在那里有理说不清!受害者带侵害者去看病,我坚决做不到!如果我不接受调解,会怎样?是等着他来上法院告我,还是我可以去告他!还有这个民警的调解合理合法吗?跪谢回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18风8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5-11-27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