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歹徒持刀杀我未遂,却伤及拉架者,我是否要付赔偿责任?
歹徒持刀杀我未遂,却伤及拉架者,我是否要付赔偿责任? 我是摆摊做生意的,一菜贩占了我的摊位,我让他腾地,他就是不肯,说这不是我的摊位,这原来确实不是我的摊位,我临边摊主经常不来,我就在其摊上出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现在有三年之久,去年这个菜贩在我这临边摊前面出摊卖菜,将此摊前面路道几乎堵死,市场管理人员不闻不问,因为他是地痞无赖,谁都惹不起,现在他又把菜摆在我这临界摊上,说这摊不是我的,又不是我来的,我指着他,让他嘴巴放干净点,他却发疯似的窜到卖肉的摊上抢来尖刀,向我冲来,我被人拉离现场,那个歹徒被人拦下,他手舞尖刀,将一拉架的小指划伤,有群众报警,民警来后拍下现场血迹,将我们两个带到派出所,在来派出所途中,这名菜贩去找人,我估计是去托关系,到了所里,民警先是单独和菜贩谈话,至于谈什么我就无从得知,后又找我谈话,也没问明原委,只是说今天这个事不能怨哪一个人,一个巴掌拍不响,今天别人为了你的事受伤,你不能说你就一点责任没有,总共五百多元的医药费,让我出一百元,而且对那个菜贩未给予任何处罚或者批评教育,或者向我赔礼道歉,我不服,欲争辩,民警对我大声喝斥,不容我作更多辩解,我看到这种情况,如再坚持下去,形势对我更加不利,我的损失会更大,我只好同意出这一百元,全当是对受害者的感谢,于是在民警给我们的一张空白表格上签字摁手印,这才放我们出去。我想请问律师,民警这种处理合理吗?这种办案程序合乎规范吗?我该怎样维权?我的肉体虽然受到伤害,那是有人拉架,但我的精神受到伤害,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种处理明显是纵容犯罪。请律师给我指出一条明路。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民声a(江苏-宿迁)
提问时间:2015-11-27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