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家产纠纷咨询
家产纠纷咨询 您好。本人家住辽宁省营口市农村地区,男
性,54周岁。家有姊妹7人,父母已故。
本人排行老二,上有一哥一姐,下有三弟一
妹。父母留有4间房子,9间地号。4间房子
房照为父亲名字,9间地号无凭证,但在房
子一左一右。现有6间地号在前年被我三弟
弟已盖房。原4间房子一直被我五弟弟居住
(父母在世时,因我5弟无房,与父母同住
)至今。另剩三间地号,今年国家允许盖房
子,被我5弟弟占用(正在建设中)。
起因:前年母亲去世时(父亲已故去),
妯娌之间要分家产。因当时考虑我5弟弟无
房,并考虑其儿女尚小;当时没有分。大家
嘴上说让他住(也就是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之下,房子默认给我5弟弟)。今年我要在
剩余的三间地号上盖房子,被我5弟弟强行
拒绝。所以才会出现目前分家产这个事情。
家庭概述:我哥哥有精神病史,无妻儿。
现在地方养老院居住。并患有脑出血。目前
半身瘫痪。从未尽抚养老人义务。
我姐姐与妹妹也未尽抚养老人义务。
我5弟弟在父母在世时,从未尽抚养老人义
务。
我与三弟、四弟抚养老人,从最初(20年前
)的每人每年给予父母500斤水稻,到后期
(1999年-2007年)的500元人民币。并老人
住院吃药的费用全部由我与三弟、四弟平分
。我父亲去世时,丧葬费用也是由我、三弟
和四弟出的。我母亲去世费用由我、三弟、
四弟和五弟出的。(五弟拿钱是因为看到我
父亲的丧葬费用每人500元)。这里所说的
“未尽抚养老人义务”是指在父母健在时,
从未给予父母任何生活费用。
本人想起诉分家产。三弟与四弟自觉不要
父母的4间房子(因三弟占有6间地号,四弟
不要父母任何家产)。五弟暂占另外3间地
号和父母4间房子。本人目前只想要父母的2
间房子。
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会
怎么判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sqszg(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1-07-19 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