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强奸未遂的问题
您好: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未遂,应比照既遂从轻或减轻处罚。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说
说明你的问题或来电咨询。
一样构成强奸罪的。
涉嫌犯罪,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