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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医学生,刚刚参加工作半年被安排去另外医院进修三个月(非自愿

我是一名医学生,刚刚参加工作半年被安排去另外医院进修三个月(非自愿 我是一名医学生,刚刚参加工作半年被安排去另外医院进修三个月(非自愿,拒绝无效),签订协议为服务期5年,违约金三万,培训费包括这三月工资,奖金,社保等等。进修后回医院上班,医院无我所进修相关项目。直到10月初与医院签订的一年合同期满,申请离职,医院要求赔偿进修期间工资,奖金社保培训费所有,是否合理?若医院无进修协议是否需要赔偿?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德阳)
提问时间:2015-11-25 14: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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