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婆同居有三年了,现有两个女儿,大女儿两岁半小女儿一岁
一般来说一人一个,小的归女方
按问题所述“同居三年”,这里有个问题,你们办理过结婚登记吗?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孩子抚养权事宜可以双方协商,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的话,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二个子女,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
如果对方没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的话一般会判一人一个的
您好:
第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二,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人抚养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