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加班调休作废的问题
关于加班调休作废的问题 从4月进公司开始因工作要求,累计周末加班32天。现在因集团公司三大产业合并,新任命的人事经理要求当月调休不能在次月完成的统统作废,而我剩余的17天调休基本都是在8月、9月、10月产生。说是我7、8、9月份的加班调休作废了。现在我线上申请调休都会被人事专员驳回。(我每次加班申请都在公司EMS系统上面领导签核过的,而且同时都有一份线下省总签过字的纸质加班单)请问人事经理这样算是违反劳动法吗?(之前无任何人说明调休必须次月完成,否则作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y0432……(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11-24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