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兄弟姐妹老大到老五,父母已不在世,老大老伴去世多年,无子女,经济能自己供给

兄弟姐妹老大到老五,父母已不在世,老大老伴去世多年,无子女,经济能自己供给 兄弟姐妹老大到老五,父母已不在世,老大老伴去世多年,无子女,经济能自己供给,生活劳务一直由老四照顾,老大承诺自己去世后房产归老四,但老四先于老大去世。老四去世后老大住进养老院,经济上仍自己供给,生活劳务由养老院护工照顾。老大说要立遗嘱,房产分为四份,老四配偶有四分之一,但老大还未立遗嘱就去世了。现只有老大口头描述去世后房产如何分配,如此分配的理由的视频。问:现老四配偶能获得四分之一房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1-24 16:22
已有1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