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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消费者在店家买东西,然后店家忘了收498块钱
如果消费者在店家买东西,然后店家忘了收498块钱 如果消费者在店家买东西,然后店家忘了收一部分块钱,现在店家找消费者拿回这些钱,消费者故意不还回这些钱,是构成什么罪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林鸿(福建)
提问时间:2011-07-17 10:16
孙新律师
2011年07月17日 10时18分
不构成犯罪。消费者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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