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
关于财产保全的问题 我们的案子是一起关于侵犯生命权的案子,我们是原告,在2015年的6月9号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不给做(我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法院不给做)后来我们只能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申请提交了两个月,接案子的法官也不给做保全,后来两个月后接案子的法官调走了换了法官接手我们的案子,接案子的法官也就是现在的法官答应了给我们做财产保全,我们提交了被告名下的两辆车的详细信息,其中一辆是现代索纳塔轿车,另一辆是半挂车,可是两个月后给法官打电话,法官说执行庭去做了保全,但是只做了现代轿车的保全,另一辆车已经被被告过户到了一家运输公司名下(我想问在这过程中法院有没有不作为的情况?),考虑到被告有财产转移的动机,无奈之下我们又提交了被告名下的另一辆半挂车的信息,申请法院给做保全,但是现在法官就一直拖着不给做,说年底了不好做,还有就是质疑我们不想解决问题只想拖时间(我还真纳闷了原告哪有不想马上解决问题的?)我想问下各位律师,法院做保全有没有时间限制?用什么方法才能督促法官去做这件事?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ruce有……(河北-张家口)
提问时间:2015-11-23 1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