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厂房拆迁还建问题
厂房拆迁还建问题 我们厂最近对老房子进行就地房屋还建,但需要房产证,但我爷爷、我叔叔、还有我家三家只有一个房产证,房产证上面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厂里的领导就拿房产证说事,说我们家总共有8口人,按照人口来算,给我们两套60多平米的小户型,说是已经很照顾我们了。房产原来是属于厂里的土地,但由于工厂改制破产,现在已经属于国有土地了。
我爸爸是厂里的工人,当时结婚的时候找厂里要房子,厂里以没有房子为理由没有给房子,同意在我爷爷的房子旁边建一个房子作为结婚用,房子是80年左右建的,当时就没有办理房产证,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如果我有手续和证明材料证明,是不是可以要求厂里按照有房产证的条件来给我们还建房呢?谢谢!
我看到厂里贴的搬迁办法,说是按照《武汉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来办理的,我看到其中“第十五条 拆迁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1户1处宅基地进行补偿安置。拆迁补偿中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应当根据经合法批准的面积认定。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占地面积不足60平方米,被拆迁人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被拆迁房屋的占地面积按60平方米认定。”说是按照“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1户1处宅基地进行补偿安置”,现在我们厂按照房产证来办理,合理吗?
我还想问一下,如果私房进行补偿的话,是按照市价的60%来补偿吗?谢谢您了!
搬迁的新房屋是经济适用房,对外出售的房价是“2300元/平米”左右,但是厂里现在对我们自己建的私房,是按200元/平米来算,这样合理吗?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methy……(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8-13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