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离婚后长期被骚扰
离婚后长期被骚扰 我的前妻在我们离婚后不断对我的住处、办公场所骚扰吵骂打闹,离婚七年多来不完全统计有一百多次,其间本人多次报警、向公检法政府人大等上访要求制止和处理,深受其害的我单位也曾经两次正式发公函至辖区公安机关,却毫无反映(连个答复都不给),我不得已行政诉讼过两次,都被强大的法院不论程序不管法理开玩笑似地判我败诉。请问:中国法律实际操作上对婚后骚扰行为是否就像元朝对于强奸案一样,司法不愿过问?(见《元朝演义》:“民间如有奸淫事宜,有司也不过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振一(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7-16 0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