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其他
侵犯人格尊严权
侵犯人格尊严权 2008年的一个夏天,我对门的一个同学跟村里人说,说我天天手淫,神经病,好吃,严重侮辱我,诽谤我等侵犯我的人身权利,使我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花了我的几万,我想告他,可是没有证据,我不知道怎么办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杜十娘(天津)
提问时间:2011-07-16 07:17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张亮律师
VIP
2011-07-16 12:34
没有证据的,无法主张权利。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齐志龙律师
VIP
2011-07-16 13:54
需要收集证据,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1-07-16 07:23
收集证据。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110网律师
2011-07-17 13:23
既然外人知道这些说辞,应该能够取证。
争取知情者的同情支持。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侵犯个人的人格和尊严权。
1个回复
这样做是不是属于性骚扰,也就是说是侵犯我的人格尊严
0个回复
受害者同时受到父母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侵害后如何诉讼
2个回复
人格尊严
3个回复
污染我的人格尊严
1个回复
人格尊严
2个回复
如何维护护士的人格尊严
1个回复
父母触犯子女人格尊严后,子女通过哪些法律途径求助
1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