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三年前我和前男友共同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写的两人的名字各占百分之五十,用的我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年前我和前男友共同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写的两人的名字各占百分之五十,用的我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年前我和前男友共同付首付按揭了一套房,写的两人的名字各占百分之五十,用的我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来分手,经协商我将他出资的钱全额还他,房产归我,我们签了一份协议。但是房子上他的名字还在,请问有没有在不还清房贷的情况下去除他名字的方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5-11-22 23: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