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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结婚10多年未生育,夫妻也符合收养小孩子的条件,前几

您好,我结婚10多年未生育,夫妻也符合收养小孩子的条件,前几 您好,我结婚10多年未生育,夫妻也符合收养小孩子的条件,前几天别人介绍了一个小孩让我收养,出世没几天,因为他们夫妻已经有了一个男孩子,所以生下来的男孩不要,想送人,别人就介绍给我,因为我们收养要给小孩办户口,需要对方提供一些资料,但他们属于超生的,有些资料不能提供,朋友们提建议,就把小孩子当成捡来的,这样上户口方便,后来我仔细一想,觉得还是不行,捡来的小孩必需要送福利院走一下程序,而且对方也知道我的情况和住址,他们提出每隔几年来看看小孩子,我总觉得这些问题都是以后的后遗症,但又不知道如何解决,麻烦给点建议,另外我和对方私下定的协议要不要公证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5-11-2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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