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瓦工被一名木工的失误砸伤,木工和瓦工同属不同的老板,瓦工出事时并未戴安全帽
可以被认定工伤,前提不是故意造成的
木工、木工老板、瓦工老板都要承担责任。
瓦工的老板、木工的老板承担责任。木工是在履行职务行为是产出的侵权,起责任应该有他的老板承担,如果木工有重大过错,其老板具有追偿权。瓦工有过错的话,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人的责任。
可以收集证据 依法维护 如需帮助请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