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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协议纠纷

二手房买卖协议纠纷 本人将一套单位住房进行买卖,由于单位房有增建部份的产权单位正在帮办理中,因此签订协议只收取了卖方70%的房款后就将房产交与卖房居住,等增建部分产权办得后再收取余款,但今年6月房产证办得后通知卖方办理过户并交余款时,卖方却要求减少部分余款,本人不同意,现卖方说要求仲裁,请问我是否可以本着仲裁是要双方自愿的原则而不接受或不受理他的仲裁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Zr7407()
提问时间:2011-07-15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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