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几年前领养了一孩子,户口是落在家里户口里。这样我还算独生吗?
可以咨询计生部门
我国《收养法》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并且规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像你们家这种原则上是不能再收养的。
你好,按照法律规定,你父母亲不能再依法收养子女。如果已经办理了手续,你自然不再算作独生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