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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在10.20号左右被学姐,邀约到吉林省大安市
您好,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在10.20号左右被学姐,邀约到吉林省大安市 您好,我是一名大二学生。在10.20号左右被学姐,邀约到吉林省大安市。当时她们叫我听欧莱雅网络营销课,当时我认定为传销,在一段时间的考察后,我心甘情愿的加入了她们么组织,并且认为是国家的事情。于是上交3360元人民币,现在我觉得这个事儿依旧是传销,并且在网络上搜集了很多有关内容。她们说我们需要送财富,送两比财富也就是找两个人,我现在并没有在那个地方,也没有发展下线,请问。我属于违法么?还是仅仅属于受害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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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5-11-21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