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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房纠纷

二手房买房纠纷 您好。我要买一套二手房,中间遇到纠纷。我有3个问题。
问题一: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没有走监管帐户程序。口头约定过户当日把首付款给房主。当时中介一直说2周贷款就能批下来,房主就认为我们应该2周后就给他首付。可是贷款流程没有那么快,可能得再等上一两周。现在房主一定要我把首付给他,说我们约定就该2周给他。我解释我们约定的是过户后给,时间大概2周,不是2周后给。可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房主认死理,现在房主很气愤,态度很偏激。扬言不卖了,后面的程序不跟我们办了,还说:“你去告我吧”。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如果真的要去法院告他的话,请问我胜诉的几率大不大?如果不告他,有没有别的协调手段之类的能解决这个问题。
问题二:我们的合同上明确规定卖房人应该在多少个工作日之内给我们办理过户。至于我们什么时候给他首付款,合同上注明“请按照附件5的规定付首付款”。当时签的合同也多,也忙乱。我回来一整理,发现根本没有附件5。这样的话,对付首付款的日期就没有规定。我们当时只是口头约定了过户当天付首付。请问,这样的情况,我的这份没规定日期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还按问题一所陈述的情况去法院告他的话,胜诉几率有多大?
问题三:归根结底,我还是希望能通过协调手段来解决这个问题。请问有没有这样的协调手段?能让卖房人配合我办理过户和物业交接之类的手续,同时保证我的利益不受侵犯?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nett(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14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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