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楼下天花板渗水,物业在没检查我家房屋的情况下就断定是我家漏水,要求赔偿
楼下天花板渗水,物业在没检查我家房屋的情况下就断定是我家漏水,要求赔偿 2015年6月买了一套精装修的二手房,8月入住,仅贴了壁纸、更换了卫生间的座便器与淋浴器,任何管道之类的没有施工改动。11月19日物业没有在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我家的自来水总阀与暖气给关闭,说是我们给楼下漏水,但我家并没有任何漏水或是积水现象。据物业说由于楼下没有住人,房主好几个月都没来过房子,前不久装修完后发现自家客厅天花板吊灯位置有渗水,客厅地面有积水,但不确定是什么时候开始漏的。物业于11月17号(15日就已经开始供暖)跟着房主去楼下他家查看的时候发现没有明显漏水,天花板也干了,仅有水渍印。
但是物业现在在没有道我家检查的情况下却说是我家漏水造成了楼下的损失,要求我赔偿相应损失。这套房子是08年交房的,应该已经过了保修期,我们买房时也没有听原业主和中介说过有漏水现象,物业也说之前没有接到过原住户和楼下有类似情况的反映。
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是我家地暖或者生活用水管道破裂,但不是我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是否要对漏水负责?如果是楼里公共管道或者别的楼体质量不过关造成的漏水我需要负责吗?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损失和漏水原因做出的鉴定是否能作为法律依据?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ch……(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11-2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