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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2013年7月份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
汪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2013年7月份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 汪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公司员工,2013年7月份来到现在的公司上班,签的合同是五年的,违约金是5000,但是我们公司在2012年11月份就已经宣布破产了,我现在要离职,公司说我违约了,要赔偿违约金5000,我想咨询您一下,这种情况算是我违约吗?另外,正常离职的话公司应该把住房公积金返还给我,可是公司说我们的公积金是假的,没有缴到市里,只是缴到公司了,返还的话,也只是返还自己缴的那部分,而不是双倍,对于这个问题,我也有些困惑,麻烦您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吉林-辽源)
提问时间:2015-11-20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