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
委托律师处理,具体与本律师联系
您好!从您反映的事实来看,如果内容属实,这些村民不应当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您反映的情况是村民为了保护村民集体利益,不是为个人目的或泄私愤,也没有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不应当定罪。由于被拘留村民在还侦查阶段,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依据你的叙述,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非有意破坏,不能定为刑事案件(
1、明确的说,不构成犯罪;
2、破坏生产经营罪,必须具备主观上破环生产经营的故意,本案中,因为没有达成协议,村民有权利实施自我保护行为,铁路方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无权强行通过,这是一个民事法律关系,至于造成的损失,村民如果有过错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绝非是刑事追究;
3、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