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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撤销房屋安置协议
我要撤销房屋安置协议 我和我丈夫在91年结婚,94年办的结婚证,土地证是2001年我婆婆转让给我们的。 土地证上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拆迁了,国家规定270个平方一户人家。我家拿了3套房子,他没有同我商量,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去村委签了一张房屋产权过户协议书,内容是:“产权人 华建良(我丈夫)自愿将房屋产权联心嘉园13栋502室过户给母肖兴娣,双方自愿订立此协议,特立此协议。 他母亲还有两个儿子,我不同意我丈夫的做法,我起诉要求法院将房屋安置协议无效。然后房子仍就我们名下,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ZS4287()
提问时间:2011-07-13 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