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我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我有权享受工伤待遇? 各位老师好 本人在某企业单位工作 岗位一线人员 由2009年10月在工作之时不慎摔伤 导致腰骶骨受损 当时没在意 又继续工作了一周 后发现腰部疼痛加重甚至不能动 检查结果是腰骶骨骨折 后来休养了三个月有所好转后 2010年4月继续上班 也就没有追究公司的相关责任 本以为已经痊愈 不再复发 可在2011年春季以来腰痛等不适感觉愈来愈加重 慢慢出现腿麻胀痛等现象 经检查是由外伤引起的腰间盘突出压迫神经导致腿麻胀痛 有时早上起床还会出现双腿僵持的症状。。为此我已休了病假 治疗休养了两个月了~~~
所以现在有些为难 因为还未康复 休得时间过长还会影响工作岗位 上班呢身体还不允许 因为这是个慢性恢复得病 为此不知该如何是好 由于身体的不适这已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与生活 饱受了病痛的折磨 治疗费不说 就是时时刻刻带给自己的疼痛是谁也无法替代得 坐久站久了都不行 卧床休息 躺久了腰围以下和两条腿就像瘫痪了一样麻木~~~我害怕!!!害怕自己的将来会~~~也许是自己多想的缘故吧!可是才30岁的我就有了这样的毛病 我该怎办?
再此想请教各位老师 已经过两年的工伤 现在还可以申报工伤吗???
拜托了老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2188……(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1-07-13 1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