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公司出纳保管公司的所有印章,现在她以公司的名义跟好朋友借款50万

公司出纳保管公司的所有印章,现在她以公司的名义跟好朋友借款50万 公司出纳保管公司的所有印章,现在她以公司的名义跟好朋友借款50万,上面盖有公司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还有她个人的签名。现在借款期限已过,未见还款。结果原来是那个出纳把好朋友的钱转到自己的卡上,自己挪用了,公司并未真的有借款。现在当事人要拿借款协议到公司要求偿还,请问公司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上诉法院,会是怎样判决的?当事人能从公司讨还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5-11-19 12:4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