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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继承问题

继承问题 我们共姊妹七人,2008年母亲去世,在母亲病危时把家里的三间平房答应卖给我,卖房的钱一部分支付母亲的医药费,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分配。2010年我的两个姐姐将我告上法庭说我一个人侵吞财产,(这两个姐姐应八年不尽赡养义务,母亲曾将其诉至法院,并在病危时说过不给他们财产)。法院将其余四人追加为共同被告,请问法院的追加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kjiu……(河北)
提问时间:2011-07-13 00: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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