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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 2009年9月18日,村里有一起土地违法建筑,土地所和村委会强行拆除,并叫上我随行录取证据(我从事摄像行业)。录完后回到家里,违法建房主人的长子闯进我家,把我殴打致伤。事后报了案,但打人者畏罪潜逃,直到2011年3月派出所才对犯罪嫌疑人拘留。而我致伤后住院的所有一切费用未得到赔偿。请问我现在还能否向法院起诉?如果能,应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qA7473(山西-临汾)
提问时间:2011-07-12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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