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拆迁已承诺安置,但安置地未征收,未能交付,我该怎么办?
拆迁已承诺安置,但安置地未征收,未能交付,我该怎么办? 各们律师:
你们好!
我们现在有一栋房屋因政府建设道路需要拆迁,这栋房屋为5户居民共用。按政府现行的相关文件,安置面积按每人30平方、每户最高不超过150平方的标准进行安置。但现在政府在实际操作中,因进行安置规划的土地未征收完成(已有规划图),加上规划的土地还不知道是否统一划块(如每户标准120平方),还是按实际安置人口标准进行规划安置,所以未能答复我们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及交付时间。现在政府需要我们先迁出给他们建设道路,他们可以先以临时安置房或给付租金的形式对我们实施临时安置,同时以承诺书的形式注明安置期限为18个月内落实安置地,他们答复如我们需要的,可以加附规划图并注明于哪个规划区进行安置,但安置面积、具体位置、违约责任未提。政府提出如果15日之前我们不签拆迁协议,就将实行强拆。我们想知道,按照现有的条件,政府可以实施强拆吗?如果我们接收这份承诺书的内容,我们是否可以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如果不行,我们需要政府在承诺书上加附什么其它条件(最好请各们能给付一些具体的条件)?另外,这份承诺书应以哪个部门的承诺最有效(我们担心到时政府相关部门会推皮球)?
事情比较紧急,望大家多费心帮帮我,谢谢大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sion(广东-茂名)
提问时间:2011-07-12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