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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终审判决书,对方的判决书至今(11月18日)还滞留在临汾中院没有送达怎么
我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终审判决书,对方的判决书至今(11月18日)还滞留在临汾中院没有送达怎么 本来我想申请执行对方的工资,但因对方的判决书送达不了,不能申请执行。被别人抢在我先前执行了走了,我恐怕没的执行了,情绪很低落。10月25日我还到中院去催促送达,几经周折托熟人找到送达组的人,有人建议让我找车去接送达组的人,完了再送回去。我感觉这也是个办法,但是一来回要花四百元,执行又无望,我实在没劲去花这个钱啊。现在法院办事动不动就要花冤枉钱,我以前有个案子已经花的不少了,但是得不偿失。我现在要不要再去花这个钱?请各位朋友、有德智士给点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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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lfycwq(山西)
提问时间:2015-11-18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