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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今年七十岁,患有帕金森病,丧失劳动能力,在八二年我丈夫因病死亡

我今年七十岁,患有帕金森病,丧失劳动能力,在八二年我丈夫因病死亡 我今年七十岁,患有帕金森病,丧失劳动能力,在八二年我丈夫因病死亡,当时我三十七岁,单位补助俩小孩扶养至十八岁的生活费,我前夫生的小孩没有补助生活费,现在可以追补吗?我这种情况可以向我丈夫原单位申请遗属生活补助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江西-赣州)
提问时间:2015-11-1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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