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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
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 我家一套房子装修,这套房子是三居室的公租房,由两家共同承租,我们是其中一家,今年初两家共同商量装修,两家共同出资,由我来负责实施。后来由于水管爆裂,造成漏水,给楼下邻居房子淹了,造成5万元损失。现在,楼下将我告上法庭,我认为损失应该有两家共同承担,但是法院说应该有我来先行赔偿,再去找另外一家给我钱。我认为,既然已经起诉到法院,被告人就应该是两家的房主同时当场,才能开庭,法院说我是施工负责人,所以先由我来承担损失,再去追缴邻居,这个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1-18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