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问题
应届毕业生的就业协议问题 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3月份被当地教体局招聘上,和一个高中签了就业协议,马上到开学的日子了,学校却说现在不缺人,不要我了,等我们什么时候有编制再来上班!当时教体局一共招了50个人,都没有编制,分到其他学校的毕业生都让上班了,分到我们学校了六个人,学校安排了三个,说是缺那三门学科的老师,剩下的我们三个人,学校不缺,所以要求我们什么时候解决了编制再来上班
补充:当时签协议时,校长说不解决编制,学校暂不安排,即不发工资,这些话写到了协议书的备注里,但拿到教体局盖章的时候,教体局说我们有没有编制都是要上班的,就把那句话划掉了,校长也是知道的,我是第二天去签的协议,校长没有写到我的协议书的备注里,而是写了个条子,让我签了名,我想不发工资就不发吧,先干着,再考编制,我就签了名,现在校长就拿这个条子说事,请问这个条子有效吗?我想我们是一起招进来的,他们的备注都不算了,我签的条子还算吗?
校长坚决不让我们上班,于是我们去了教体局,教体局拿校长也没办法,于是想把我们安排到别的单位,但是当初因为我们这个学校是省示范性高中,我们才和他签的,现在转到别的学校手续麻烦不说,学校肯定不是特别号,我们又不想去,那我们还有办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独坐幽篁(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09-08-12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