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餐馆吃饭,被老板殴打,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在餐馆吃饭,被老板殴打,我们该用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6月24日,我们四人到淞江区泖港镇中强路的双鹿电器旁的双鹿餐厅吃饭,当时我们点了一个青椒炒木耳,太咸了,我们叫服务员能不能帮忙处理一下,处理回来以后就不高兴了,叫她倒水就和没有听见一样,后来又上了我们点的杂粮包,人家都是瘦肉和豇豆及辣椒来做的馅,但是他家用的是鸡肉和茄子做的馅,也罢,也许人家就是这么做的。但是吃了一口鸡肉,就发觉鸡肉严重变味,还有那杂粮包根本就咬不动,就是没有蒸透的那种,我们就要求换掉。老板娘说不给换,还说又吃不死人的有什么关系。我说要是吃不死人,那你来吃吃看,你要是能吃下去,我就能吃下去。就这样我们就吵了起来。这时老板从后面带了几个人就把我们一顿毒打,到现在我的手还不怎么能动,活根本干不了。后来外面的人帮我们报了警。到了泖港派出所,大家各执一词,民警让我们先去验伤后再来处理,当时我被打的头脑浑浑噩噩,一阵阵疼痛,医生要求我住院观察,第二天我们再到派出所录口供,但是我不明白的是我们录完口供为什么把我们关在询问室三个多小时,还找了两个协警看着我们(我们是被打的),还有餐厅的老板倒是能出入自如(难道就因为我们是外地人,他们是本地人吗?),他们还有两个人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有没有被提问。也罢,上个星期我们询问此事的处理意见,但是给我们的答复,正在调查。今天我又打电话去问,给我的回答是办案的马警官不在,难道这样一个大案要一个月才能解决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1108(上海)
提问时间:2011-07-12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