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16年,在2001年左右
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工、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你好,还是要根据伤残等级和生活能力评定结果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如需帮助,欢迎来电咨询。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一年。
你这个发生的事情太远了,有时效过期的风险。
支付工龄补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