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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婚前的情感纠纷

婚前的情感纠纷 7月1日那天我与女友发生了争执,当她辱骂我父母时,我控制不住的动手打了她,最后她也报警了,我也陪她去了医院做了相关检查.检查结果无异常.在公安局的当天我们双方都签了协议,同意了结此事,可就在今天她又说头疼,如果我不带她去医院,她就去告我,请问,事后她头再疼,从法律角度讲我是不是有义务带她去医院?如果不去医院,我会承受法律什么样的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liuy……(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07-11 18: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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