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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一新生,在开学时与学校签订了定向就业的三方协议,毕业后去委培地区就业五年
我是大一新生,在开学时与学校签订了定向就业的三方协议,毕业后去委培地区就业五年 我是大一新生,在开学时与学校签订了定向就业的三方协议,毕业后去委培地区就业五年,现在我想退学了,学校说要赔偿四年学费,说我浪费了一个委培名额,要我再赔一部分违约金,大概3万。这样合理吗?大概协议有这样说: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一个月内,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长需按每天1‰的比例缴纳滞纳金;(二)毕业后就业所在地从事乡(镇)及以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未满五年,有本协议第三十一条所列之情形,或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离开教育岗位的,在离开教育岗位之日,按服务年限不足部分(包括离开当年),每年按照享受免费教育费用20%的比例一次性向丙方退还所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超过时限需按每天1%比例支付滞纳金。 希望看到的律师,可以帮帮我,真的很着急,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
提问时间:2015-11-17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