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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关于监外执行

关于监外执行 律师们好:
  我是贵州省沿河县人,因读高中时犯了故意伤害罪,三年后归案,我们县法院给我判二缓二的,2010.2.18日拿到的判快书,然后拿着判决书以及看守所释放证明,回我们镇派出所报道了,由于我们是农村人经济不好,要外出打工,当时报道时允许我去广东佛山打工,我在这边在一家工厂上班,从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连车都不敢骑.我的问题如下:
缓刑期间我该如何做?报道时又没和我说要每个月打个电话呀什么的,我出来了一年多,没打过电话回去,今天我大哥接到我们村长的电话提到这事说,缓刑期是由我们镇司法所管辖了,应向我们镇司法所报道,我又不知道这些一年半了没打过电话的,现在我打电话每个月报道给他们报道会不会太晚?有重新弄回去执行我的有期徒行2年的可能吗?还有六个月就满了,我现在是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着了,不懂法,跪请大律师们帮帮我,就因为一年半没报道会将我弄回去执行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沿河何志飞(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10 22: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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