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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给生活费吗
必须给生活费吗 我在与前夫离婚半个月后得了宫颈癌,经过一次大手术,两次化疗,一个月放疗,现后遗症双肾积水、心跳过缓,一直吃着中药。现即将五年危险期度过。前夫提出要孩子的生活费。孩子随父亲过,前夫早已结婚,他们经济富裕,有三处房产,我月工资2000,独自生活,除去日常开销看病吃药,所剩无几,请问这种情况我必须给生活费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fPO3149(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07-10 10:08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7-10 10:50
给付孩子抚育费是你的应尽义务 建议你与你前夫协商解决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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