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没有违反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强行解除合同,没收3万押金

没有违反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强行解除合同,没收3万押金 您好!事件是这样的,2015年11月10我在一水果批发市场租了两个档口,押金3万,打算做香蕉批发的,我这边因为合伙问题不打算继续做了,想转手出去,但一时还没有找到人,市场即甲方认为我们租下档口了又不开业影响了整个市场,强行要求我们17号一定要装修铺面,合同上没有写明要求什么时候开业,因为是新市场是免半年租金的,即到2016年4月都是免租金的,合同上写明了三点是全收押金的,1.非法经营。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转让给第三方人经营。3,逾期15日未支付租金。
    我们签的合同没有这个市场或这个公司的盖章,是个人的签名及按手指印的,当时问了为什么没有公司盖章,他们说这个公司还在注册中还没有公司印章,过几天会审批下来,到时再转入公司盖章。我想问下这份合同能生效的吗?他们公司都还没有下来,我如何去注册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我也不会去装修去开业。甲方就因我们还没有装修开业,17号过后就说我们违约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我全部押金。
    现在我感觉非常无助,希望老师们能给予我些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邹先生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11-15 19:4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