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旅游公司签订二份合同,当时对方说怕旅游局查,就签订
单位这种做法是打算规避法律风险。如果员工亲笔签了名,由单位填写内容,劳动合同有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若你已签了名,如何证明单位是采取欺诈等手段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员工千万别在单位没有填写内容以及单位没有签字和盖章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
对员工无利的是没有效力的